今天上一堂偏法學德文的課(Deutsche Rechtssprache und mündlicher Ausdruck),授課老師Dr. Oliver Gerson介紹了德國的法學教育體系(Rechtswissenschaft Studium)m。通常法律系學生要在大學裡學習9-10學期,也就是大約5年(如果夠聰明努力的話,當然可以縮短學習時間),參加德國的第一次國家考試(1. StEX),考6個筆試,分別是3個民法、1個刑法、2個公法,各考試分別有各5個小時考試時間,合計要考30小時,另外再加上口試。

德國第一次國家考試的成績是1-18分之間,及格分數為4分,平均分數為5.5分,高標為9分,能考到9分以上代表很厲害。平均有2/3的考生可以在第一次國家考試及格,但不及格考生只有1次重考的機會。此外,第一次國家考試也相當於取得法學士的資格考,換言之,如果第一次國家考試不及格,代表不僅拿不到學士文憑,還努力念了5年的法律系最後只落得僅有高中文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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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授課教室

 

 

 

 

 

 

通過第一次國家考試後,接著是為期2年實習期間Juristische Vorbereitungsdienst (或稱Rechtsreferendariat),學生在司法、行政各部門輪流進行實習。

 

之後再參加第二次國家考試,每個州的考試科目不同,我所在的Bayern共有11個筆試考試科目,各考試分別有各5個小時考試時間,合計要考55小時,另外再加上口試。德國第二次國家考試的成績一樣是1-18分之間,及格分數為4分,平均分數為5分,高標為9分,考試及格率大概是20%,只有在德國第二次國家考試及格的法律系學生才能被稱作完全法律人(Volljurist)或候補文官(Assessor)。

 

困難重重的經過了至少為期7年的法律訓練與考試,接下來進入職場,通過第二次國家考試可以依第二次國考成績高低自己可以選擇從事法官、檢察官、律師、公證人(Notar)、法律顧問(Syndikus)、法制專員(Verwaltungsjurist)等職務,其中法官、檢察官、法制專員是公務員,要求第二次國考成績平均達9分以上,所以又稱9分是公職成績(Staatsnote)。再來介紹一下重點部分的「薪資」。法官、檢察官分為9職等(R1 – R9),初任法官、檢察官薪水約3500歐,扣掉稅後(Netto)拿到約2500歐,換算台幣只有8萬7。另外法制專員薪水與法官差不多,重點是在台灣不被重視的公證人,平均扣稅後薪水可拿大概3500歐,所以公證人是德國法律系學生最夢幻職業,據說工作少、薪水高,所以在第二次國考要拿到約14分以上才能當公證人。

 

最後來講一下學術圈,在進行第一次國考或第二次國考後可以去念博士(Promotion),最後提交博士論文與口試後取得博士學位。接著在大學裡的教授門下當幾年的研究員,並研究撰寫教授資格論文(Habilitation),該論文必須特別亮眼,在學術上有重大貢獻,然後再等大學裡有教授出缺,才能補得上教授職缺。但是這一等可能又是好幾年,所以此時有不少「準教授」的博士選擇放棄學術圈,因為等不到教授職出缺,而跑去從初任法官、檢察官開始工作。換言之,不到1%的法律人可以繼續留在法律圈工作。所以德國大學裡的教授各個都是身經百戰,成為教授後配有專屬的秘書,還帶領研究員博士團隊,擁有的資源也比台灣教授職多。

 

後言:上述內容是我聽講的筆記所整理的,若有錯誤歡迎留言釜正。另外我個人的心得是,德國的法官與檢察官養成教育與之後的薪資待遇的投資率也太不划算了,難怪有新聞講越來越多的法律人寧願跑去當執業律師,工作相對輕鬆而且待遇也較好。另外,我也觀察到每次在圖書館待到晚上時,周圍所剩k書的學生桌上都是一本厚厚的法典,幾乎清一色都是法律系學生,因為法律國考一生只有2次機會,大家都卯足全力的念書,沒通過國考這輩子就跟法律無緣了,所以在德國也沒有萬年考生或是拿國考練筆這件事。另外,我也向Gerson老師打聽Prof. Esser教授收過的學生情況,因為他也是在Prof. Esser門下完成博士論文。我必須為攻博之路繼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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