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我室友的絨毛娃娃~


我將它取名為  小草露露@@!!


超可愛的  其實她是個手機座 或者  主人另有它用啦~


來個四連拍吧


 




 


 




 


 




 


 



 


至於那隻手機    是我的啦!


 


THE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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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ric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3) 人氣()